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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护肤”要转正了?

2026年05月17日 17:43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医学护肤”成为代表委员们建言献策的重要关键词之一。

据媒体报道,在前不久结束的2026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骨科主任张伟滨提交了一份“建议化妆品分类中列入医学护肤”的提案。青眼注意到,这是“医学护肤”相关话题首次在全国两会中被提及。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中国化妆品现行监管体系中不存在“医学护肤”或“药妆”的法定概念。任何将化妆品与医疗行为进行关联的宣称、标识或营销,均属于违法行为。

若该提案得以通过,在现行化妆品监管体系中增设“医学护肤”分类,将会为行业发展带来哪些利好?

“有必要在化妆品管理法规中设立医学护肤类产品。”前不久,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骨科主任张伟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认为现行以“药品治疗”与“普通化妆品”为主的二元监管体系,未能覆盖以长期皮肤自我护理和健康消费升级为导向的使用需求。

基于此,张伟滨建议填补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的监管空白。在他看来,“药”和“妆”之间尚缺乏对“中间地带”的监管,即缺乏对“有科学与循证医学依据的医学护肤品”的专门监管。

张伟滨指出,长期皮肤自我护理不仅是预防银屑病、湿疹等皮肤病复发的关键,也是预防因药物治疗皮肤病诱发共病的有效手段。而以皮肤疾病或相关症状为目标的护肤品已在市场上出现,其需求与市场潜力已显现,但相关规范与法规体系亟待完善。因此,他建议明确“医学护肤品”的法规定位。

目前,根据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中国现行化妆品监管体系中不存在“医学护肤”或“药妆”的法定概念。其中条例第三十七条还明确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截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除此之外,国家药监局曾在2019年1月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中,明确表示:不但是我国,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是世界各国(地区)化妆品监管部门的普遍共识。

既然各国普遍将避免妆药概念混淆作为监管原则,那么,为何这位政协委员仍要提议在化妆品分类中增设“医学护肤”呢?

张伟滨认为,国家监管风险并不源于“医学护肤”概念本身,而是缺乏清晰制度管理与法规约束下的“医学”标签滥用。他进一步指出,当下市场上一些以皮肤疾病或相关症状为目标的护肤品,反而存在医学属性界定不清、产品功效宣称泛化、科学证据不足等多种现实问题。

正因如此,他认为,明确“医学护肤品”的法规定位,既能规范行业、培育新质生产力,也能完善“治疗后服务”、降低医保支出,从而进一步扩大消费市场。

可见,张伟滨提议在化妆品分类中列入“医学护肤”,其目的是为进一步明确护肤品与药品之间的界限,从而在监管层面理清和规范“医学护肤”概念。

事实上,张伟滨委员所提及的“医学护肤”在行业内并非新概念,其本质源于美国学者Albert Kligman提出的“cosmeceutical”概念。据了解,该概念在传入国内市场时,曾被翻译为“药妆”“医用护肤”“医学护肤”等多个名称。

对此,有品牌市场负责人分析认为,“医学护肤”和“药妆”的概念并不完全一致,大部分消费者对“药妆”的理解来源于多年前日本药妆的夸张宣传,误以为“药妆”属于药品范畴,能治疗疾病。而国内目前的所谓“医学护肤”概念,则与药品有较严格区分。

“实际上,医学护肤指的是从临床需求出发、以循证医学为依据,通过医研共创的路线打造的护肤产品,但肯定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

总之,护肤品与药品之间的法律红线不可逾越。但另一方面,在化妆品科学与皮肤医学深度融合的当下,“功效性护肤品” 凭借贴合市场需求、符合监管要求的特点被广泛应用,赛道增长势头强劲。

中信证券发布的研报显示,“预计2026年,中国功能性护肤品销售规模有望达到2298亿元,其中,皮肤学级护肤品的终端规模可达442亿元。”与此同时,随着《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贯彻实施,科学实证已成为功效护肤品的必选项。

此外,消费者对成分与功效的辨别能力大幅提升,也倒逼美妆企业研发更科学、有效、安全的产品。而过去行业研发多集中在原料、配方、工艺等技术环节,研发人员因缺乏皮肤学研究与临床数据支撑,在针对不同肤质特征与问题靶点精准开发产品时屡屡受限。为此,企业开始以开放姿态对外寻求合作,“医研共创” 便成为构建开放式研发闭环的重要路径。

据了解,当前“医研共创”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品牌与医院皮肤科开展深度合作,如薇诺娜与全国54家医院皮肤科合作进行临床实验;二是由皮肤科医生担任品牌科学顾问或组成专家团队,如苏州协和药业就携手国内五名皮肤科知名专家成立了“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三是皮肤科医生直接创办品牌,如达尔肤品牌就是由中国台湾省皮肤科医生吴英俊教授于2003年创办。

有皮肤科医生曾对青眼表示,“医研共创”实现医学研究与化妆品产业研发深度融合,为皮肤科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一方面,“医研共创”填补了临床需求空白。痤疮、皮炎等皮肤问题复发率高,长期用药易致患者依从性差。功效护肤品可在急性期减药增效、稳定期修复屏障防复发,尤其在特应性皮炎治疗中作用显著。

另一方面,“医研共创”提供了更充分的循证医学支持。医生将皮肤研究成果与化妆品技术相结合起来,再针对一些特定皮肤问题进行研发,最终需要一个高等级的循证医学证据的支撑,来证明产品的安全性和功效性。

在“医研共创”日趋火热的背景下,监管层面若能明确 “医学护肤” 的边界,对行业究竟有着怎样的价值?

知原药业质润品牌首席科学家蔡蓓蕾博士认为,增设“医学护肤”的提议值得研究和讨论,但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建立一套边界清晰、证据充分、责任明确的监管框架。

“我们对‘医学护肤’的理解,不是把化妆品说成药,也不是把药品概念下沉到消费品,而是把它理解为围绕特定皮肤问题人群、在合规前提下开展的日常护理与长期管理,是更高标准的功效性化妆品”。蔡蓓蕾表示。

若监管明确“医学护肤”定义,医研结合的品牌能进一步良性发展,这对消费者也是好事。前述品牌方负责人也表示,“现在有些产品标注几个常用成分,就说自己是功效性护肤品,既没做临床,也没经过循证医学验证,完全是浑水摸鱼。”

蔡蓓蕾还表示,如果未来增设“医学护肤”品类,将能带来多个行业机会:推动皮肤健康管理从“出问题才用药”向“治疗+维养+防护”一体化发展;把过去比较模糊的市场教育、临床沟通和消费者认知,逐步纳入更规范的轨道。

有化妆品工程师则认为,“若增设‘医学护肤’品类,一些原本只能在械字号产品中添加而妆字号产品中不能添加的成分,或能被批准在‘医学护肤’产品中使用,从而增加可用成分范围。”

也有原料商表示,尽管增设“医学护肤”品类会带来更严格的监管,但也能让功效宣称更具含金量。例如当下不少产品以“低刺激”模糊宣传“术后可用”,而规范后的医学护肤品类,有望诞生真正适配术后场景的产品,进一步拓展化妆品应用市场。

但这一变革的实现仍需克服诸多现实障碍,如何界定“医学护肤”的具体标准仍是难题。正如蔡蓓蕾所言,定义边界、建立证据标准、规范宣称语言、强化上市后责任,都是推进“医学护肤”品类列入监管前需要解决的事项,这对精细化监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